新乡医学院诚聘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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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一、诚聘对象及条件
(一)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神经病学省特聘教授
1.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5.已获省“百人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受聘教育部“长江学者”或其他省(市)特聘教授的除外。
(二)新乡医学院“太行学者”特聘教授
1.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助理教授职称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4.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大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成果为近五年取得):
(1)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不小于10.0或发表在SCI一区杂志上。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以上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的第一完成人。
二、相关待遇
(一)省特聘教授
1. 全职在我校工作者,享受在职职工资福利待遇,聘期内同时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22万元/年;兼职在我校工作者,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22万元/年和生活补贴每年2.4万元/年。
2.全职在我校工作者,免费提供160㎡住房1套,安家费10万元,连续工作10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3.兼职在我校工作者,免费提供住房1套。
4.学校提供科研启动金100万元。
(二)新乡医学院“太行学者”特聘教授
1.学校每年提供36万元岗位津贴,超额完成任务者,超出部分可按照我校当年科研专项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学校为“太行学者”特聘教授提供科研启动金200万元。
3.免费提供90平方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
三、应聘及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研究领域和主要成果以及近五年主持的项目、获得的奖励、发表的论文等)和最高学历、学位以及任职证明等发给我们,待审核后函告。
联系人:于老师
工作日联系电话:0373-3029007
Email:shizike@163.com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