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年招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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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概况详见官网https://www.nmu.edu.cn/xxgk/xxgk1.htm。
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于2023年,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方向及合作导师
招收方向 |
合作导师 |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
冯雪红 |
民族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 |
许宪隆 |
中国北方“三交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 |
杨蕤 |
民族地区共同现代化 |
杨保军 |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 |
马惠兰 |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明传承 |
张景明 |
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 |
张多勇 |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民族观。
(二)品学兼优、治学严谨,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
(三)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科研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招收国内
(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进站条件。
三、待遇与保障
(一)学校提供15万元/年的日常生活经费。合作导师及设站单位(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根据博士后科研能力及表现额外提供经费保障。
(二)提供学校科研创新基金经费支持。在站期间获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校按规定给予激励经费。
(三)出站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出站考核达到“良好”等次,一次性奖励5万元。可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应奖励经费。
(四)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出站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博士后,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引进。
(五)在站期间可根据科研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六)享受学校教职工校内住房、医疗服务、户口迁移、档案管理、子女入学等方面同等福利待遇,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具体规定可通过合作导师查阅了解。
四、招收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北方民族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栏目),连同本人学习、工作简历、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进站后研究计划等提交至设站单位。
(二)设站单位对照博士后招收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和政治审查,按程序组织考核评议,对拟招收博士后的研究计划和工作目标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报学校审议。
(三)学校审议通过后报全国博管会审批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申请人凭博士后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办理进站工作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设站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51-2066258,13369507872
邮箱:bmdzhmzgttxy@163.com
(二)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2068025
(三)通讯地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mu.edu.cn/info/1034/299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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