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蓉漂人才荟”赴外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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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蓉漂人才荟”拟公开考核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公益二类 |
四川天府新区大安路818号 |
主要负责普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大专学历教育; 开展技能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教育师资培训; 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 |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或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的“高精尖缺”高技能领军人才。
其中,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2026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招聘20名。具体岗位信息及场次见附件1《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五、岗位待遇
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其中高层次人才各岗位的引进费用支付、工作任务、考核标准等将在协议中明确。国家级领军人才的一次性人才补贴、协议任务奖励、住房待遇等实行“一才一议”。人才具体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
合计 (万元) |
一次性 人才补贴 (万元) |
协议任务奖励 (万元) |
|
顶尖人才(A类)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服务期内协议任务可申报重大工作任务、科研、教学等相关奖励 |
领军人才(B类) |
200+ |
60 |
140 |
|
杰出人才(C类) |
180+ |
54 |
126 |
|
拔尖人才(D类) |
120+ |
36 |
84 |
|
优秀博士人才(E类) |
80+~110+ |
24-33 |
56-77 |
|
其他优秀人才(F类) |
40+ |
12 |
28 |
六、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4月3日,有意应聘者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版)登录网址(http://zp.cdivtc.com),进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2025年3月25日前毕业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相应的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3.2025年3月26日后毕业人员,须提供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院系公章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职称证书、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为避免激活邮件被屏蔽,注册时建议使用QQ邮箱。
(二)现场报名
1.专场活动时间及地点
(1)北京大学专场
活动时间:3月26日(星期三)上午09:30—12:00
活动地点: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旭日厅、南广场
(2)清华大学专场
活动时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17:00
活动地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祖龙广场
(3)浙江大学专场
活动时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
活动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新图书馆报告厅
2.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5年3月25日前毕业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相应的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25年3月26日后毕业人员,须提供在可查询日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院系公章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称证书、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6)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外,其余概不返还。
(三)岗位调减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名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4月7日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要求,我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和现场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校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者,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原件校验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按照招聘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条件,现场进行原件审核校验;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进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相关事宜将通过招聘系统、邮件方式告知初审合格人员。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考核
1.原件校验通过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按照岗位需求以无学生试讲、学术宣讲或专题报告、综合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潜力、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考核结果报学校同意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招聘系统及邮箱发送给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我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体检
我校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由我校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校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分别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及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校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对符合我校要求的学生可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经我校验证后,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经公示合格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要求开展人才引进考核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面试工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8-64458854
九、特别提示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在国外(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
3.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科目(4位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二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二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外(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的专业认定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二)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官方网站公告(https://www.cdivtc.com/szdw/rczp.htm)。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谈、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报名人员请务必提前关注了解各专场相关高校的进校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统一工作安排。
(五)本公告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大安路818号
1.组织部(人事处)联系人:雷老师、舒老师
联系电话:028-64458825、028-64458875
2.各岗位联系人详见附件1。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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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divtc.edu.cn/info/1016/116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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