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海归”留穗可获10万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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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3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留学后来到广州工作或创业的高学历人才,未来有希望申请到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了”。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发布《广州市留学人员资助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对留学人员资助资金“专账核算,专账管理”。
每人10万分期拨付
《办法》中,留学人员资助资金主要包括安家补助费和短期活动资助。申报安家费,须是在2012年10月1日后首次回国且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 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广州创办企业者,并已在穗购房或租房居住;此外还须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 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海外工作经验的;或经认定为特别优秀且为广州急需海外人才。
按规定,安家费的标准为每人1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第一年2万,第二年3万,第三年5万。不过,此前已获安家补助的留学人员,不能再次享受。
此外,经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界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或符合《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申请短期活动资助。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审核,最高资助5万元。
8月2日前市民可提意见
市民可在8月2日前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具体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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