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十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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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3
一、工作站背景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一研究院第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为十所)坐落于首都北京,是一家多学科、多专业的高新技术系统集成研究所,具有飞行器总体设计、控制、环境、仿真等十几个研究设计专业。作为航空航天新领域的核心总体研究所,十所肩负着航天发展新领域的重要使命,对国防建设、带动国家基础技术领域创新性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研究所拥有领域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突出贡献专家及顾问团队。在致力于科研任务的同时,研究所还在努力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十所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国家人社部、
二、招聘条件
(一)在国内或国外新近获得博士学位;
(二)尚未安排固定工作或未到原工作单位报道;
(三)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未同时向同一学科的其他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提出申请;
(六)未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一研究院培养的博士不得重复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跨学科除外。)
三、研究领域
临近空间高超声速飞行器随控布局理论与方法。
四、招收方向
空气动力学、自动控制、飞行力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五、在站期间待遇
(一)在站期间可享受独立住房一套;
(二)在站期间可享受与所正式职工同等的福利、薪酬和医疗保障待遇;
(三)研究所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解决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协助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
六、在站权益
(一)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由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批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一年。
(二)按照国家、集团和院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博士后研究工作一般由各专业点单位提出研究项目,在各专业点单位内完成的研究任务,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各专业点单位;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六、需求材料
(一)本人申请书
(二)《博士后申请表》
(三)个人简历(含配偶及子女情况)
(四)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位至少是申请人的导师或申请人在第一站做博士后的指导小组成员;
(五)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面试时请提供原件。无博士证书复印件者在进站时要及时补交)。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人员者,应有第一站工作证
(七)博士论文摘要及国内外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还需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
(九)身体检查健康证明(面试合格后安排体检);
(十)博士后人员须填写《人员政审表》(附件1)。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秋晓
联系地址:北京市9200信箱89分箱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76
联系电话:010-88522954
材料请上交至邮箱:boshihou10calt@126.com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
第十研究所人力资源处
二零一五年三月
附件:博士后工作站招生简章.pdf
http://scc.pku.edu.cn/employment_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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