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编制外博士专任教师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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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经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26名博士专任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20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7万余人,专任教师799名,其中正高级职称66名,副高级职称63名,中级职称469名,97.62%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学校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29亩,建筑面积55.79万平方米,其中:金河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1986.45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鸿雁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4亩,建筑面积34.79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35个本科专业,涵盖6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课程。学校设有13个教学机构,设有22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是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与300余家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新疆科技学院将在202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定位,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s://www.xjust.edu.cn/cms/kjxy.html)。
二、招聘岗位
招聘26名编制外博士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是指
(八)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待遇保障
(一)薪资福利。依据《新疆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实行“一事一议”,具体待遇协商确定。
(二)人才专项支持。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级类别,构建覆盖专项人才津贴、安家保障、科研启动经费等在内的专项支持体系。
(三)休息休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我校教师依法享有带薪寒暑假,具体休假时间以校历为准。
(四)工会福利。依法为会员提供各类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节日慰问品、困难帮扶、文体活动、健康关怀等。
(五)科研保障。支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学校各级各类人才和科研项目。
(六)其他支持。可协助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
五、招聘程序及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http://www.xjust.edu.cn)和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报名时请备注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科技学院招聘网(http://zp.xjus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应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若发现材料造假,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
高层次人才考核环节为面试。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检查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后的3—5日内,由新疆科技学院另选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新疆科技学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入考察环节者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在上一单位的在职表现、工作鉴定;对于应届毕业生,我校将对其进行函证,调查其在校期间的表现。提供虚假证明或有违规违纪者,将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所有成绩。
(七)确定拟使用人员
新疆科技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试工、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使用人员。
(八)公示
拟使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对拟使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入职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入职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使用,不合格的,取消其使用资格。我校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足额支付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6-8612388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新疆科技学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xjust.edu.cn/cms/kjxy/document/18911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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