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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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1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株洲市红旗北路,毗邻沪昆高速和长株高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784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建有7个实训中心、89个实训室和102个校外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总资产3.53亿元。学院下设汽车电子系、汽车运用系、汽车商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学院和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学院开办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汽车制造与装配、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涉及七个专业大类的2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突破一万人。
三、报名条件
汽车类专业、交通运输类专业或相关专业;
四、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2日—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五、报名地点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六、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自荐书(含本人简历,近三年来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所取得的成绩,家庭情况、通迅地址、联系电话等),需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水平证、大学英语专业四级证书(英语学科)、职称证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名师认定的文件或证书、教学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网络报名请提供自荐书及上述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及电子照片。将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姓名+应聘岗位)发至招聘邮箱zzzyrsc@126.com。
七、考试方式
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从职业素养、专业及发展规划、心理素养等多方面进行考核。
八、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引才优惠条件
双方面谈协商确定。
十、体检与考察
对考核合格者,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十一、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四、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731-226259510731-28438432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412001
传真:0731-28431879
监督电话: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0731-22625965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附件: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7月13日
来源:
http://www.zzldbz.gov.cn/fwdt/ldwq_ShowArticle.jsp?id=1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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