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血液管理办公室2013年12月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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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9
上海市黄浦区血液管理办公室是上海市黄浦区博士人才招聘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管辖范围内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工作人员1名:卫生专业技术十二级 ,拟招聘数1。
二、 招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硕博招聘网职称,同等条件中级优先考虑,40周岁及以下。
(二)、具有公立医疗博士招聘网机构工作经历10年以上及血液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有志并忠诚于血液管理工作。
(四)、具有本市户籍。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年度献血计划的拟定,做好月计划的制定、细化和调整工作,依据采供血情况,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献血,同时协同流动车、献血屋的献血工作。
(二)、做好对采供血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依据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各类统计工作。
(三)、做好献血宣传和动员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血源安全宣传工作。
(四)、根据《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做好对辖区内医疗单位输血科(血库)医疗用血进行监督管理。
(五)、完成单位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请将个人简历、自荐材料、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制造局路181号,上海市黄浦区血液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11,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截止日期:2013年12月19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如经核实递交材料不真实,我单位将不录用。符合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将进行以下流程:
(三)笔试和面试
通过筛选,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符合笔试由单位组织,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通过前三名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素质,采用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和政审,通过面试者,组织体检、政审。
(五)、公示,根据综合测评、面试等测试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公示无异议,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录用。如有异议,根据查实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备注:收到简历后,对报名人员所送进行资格审核。最终不管录用与否,均不退回所送个人资料。
五、 相关待遇
该岗位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63736119
联系地址:制造局路181号 邮编:200011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工作人员1名:卫生专业技术十二级 ,拟招聘数1。
二、 招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硕博招聘网职称,同等条件中级优先考虑,40周岁及以下。
(二)、具有公立医疗博士招聘网机构工作经历10年以上及血液管理的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有志并忠诚于血液管理工作。
(四)、具有本市户籍。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年度献血计划的拟定,做好月计划的制定、细化和调整工作,依据采供血情况,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献血,同时协同流动车、献血屋的献血工作。
(二)、做好对采供血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依据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各类统计工作。
(三)、做好献血宣传和动员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血源安全宣传工作。
(四)、根据《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做好对辖区内医疗单位输血科(血库)医疗用血进行监督管理。
(五)、完成单位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请将个人简历、自荐材料、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制造局路181号,上海市黄浦区血液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11,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截止日期:2013年12月19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如经核实递交材料不真实,我单位将不录用。符合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将进行以下流程:
(三)笔试和面试
通过筛选,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符合笔试由单位组织,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通过前三名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素质,采用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和政审,通过面试者,组织体检、政审。
(五)、公示,根据综合测评、面试等测试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公示无异议,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录用。如有异议,根据查实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备注:收到简历后,对报名人员所送进行资格审核。最终不管录用与否,均不退回所送个人资料。
五、 相关待遇
该岗位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63736119
联系地址:制造局路181号 邮编: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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