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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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湖州市畜牧兽医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动物检疫协检员1名,派驻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动物检疫协检员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相关组织处分、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兽医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做事细心,勤奋踏实,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二)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相关组织处分、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有兽医实验室检测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做事细心,勤奋踏实,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愿长期从事该工作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参加报名者须提供: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报名人员资料信息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集中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职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录用。经公示无异议,通过雷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14: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畜牧兽医局(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010办公室;联系人:王吉星;电话:2090731。
湖州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12月14日
来源:
http://www.hzag.gov.cn/html/main/gglView/92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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