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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17-12-1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院校、全国节能减排示范单位、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校、重庆市“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院校、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学院地处渝东南区域性中心城市黔江区,位于黔江城市大峡谷“神秘芭拉胡”畔。校园占地面积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等6个系,开设了17个专业,教职工2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60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四)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六)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并未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未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下载《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个人基本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cqtvisrsc@163.com(邮件标题及表格文件名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电话:85086805

联系人:庞伟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

各岗位报名人数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vit.com/)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网上报名人员按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历、学位、专业、学籍证明等),并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其中2018年应届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材料(附件4)。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地点: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酒店实训大楼1001会议室(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面试地点: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学院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采取讲课、答辩及特长(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教委备案。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则加试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环节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向外单位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报到

招聘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派遣证及岗位要求的材料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与回避制度,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它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信息发布:招聘简章、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vit.com/)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2.考试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5086703。

本简章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附件2.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附件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4.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来源: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0-27/508463.shtml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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