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县2018年4月招聘414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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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为加强我县便民警务站、公安检查站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14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即:196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初中以上学历。女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2、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4月26日。
3、报名地点:奇台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政工科421室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奇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公安局负责。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岗位实践
岗位实践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期10天。岗位实践结束后,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对岗位实践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五)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每月54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年底享受绩效考核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
(六)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报名联系电话:7667718
各乡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奇台镇刘世凤13639982512
西北湾镇刘杰15699305309
西地镇马维龙13364903812
坎尔孜乡孙兆威18690148056
五马场乡黄亮13565634715
老奇台镇李霄17609348842
三个庄子镇王景远18699440688
乔仁乡陈乐15199682565
七户乡李宇韬15684888158
大泉乡付师文15199657265
东湾镇叶春艳13579462859
碧流河镇胡小蝶18096825504
半截沟镇陈学江18139020258
吉布库镇刘志婷18167751881
古城乡齐义18699406818
附件:1、《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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