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8年服务社区计划招募15名高校毕业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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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8]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招募方案如下:
一、招募名额、岗位和服务期限
2018年我市统一招募15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永泰、闽清两个县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其中永泰县5名、闽清县10名),详见《福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表》(附件2),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州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的福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二是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地址: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38室);联系电话:0591-83216873(同传真),0591-83222371;联系人:张江波。
3.报名材料:
(1)登陆福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交高校就业办,两份交报名处(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无需填写院系党组织及高校就业办意见)。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只需提供户主及报名者本人页)。
(3)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6张(2张粘贴于报名表上,4张备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4)报名者是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上需注明未就业)。
(5)报名者是应届毕业生的,因未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历年学习成绩单)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3)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家庭经济困难(指低保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7)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委托亲属报名,除提交以上报名材料外,另需提供报名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注意事项: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在4月28日前补齐并通过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者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派遣资格。报名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8:00-9:15。
(2)领取地点: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5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育英楼门口)。
准考证由报名者本人领取,领取时需出具身份证原件。
2.笔试的时间、地点、内容: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5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育英楼)。
(3)笔试内容: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案;
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③《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
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时限120分钟,共100题(其中单选题80题,多选题20题),满分100分,采用填涂卡作答。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词典、电子表及其他和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室。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未入场者视为弃考。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从考试后的1个工作日起登陆福州市民政局网站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11日8:30-16:30。
2.面试地点: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5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育英楼)。
面试名额以报考同县招募名额的1:3比例确定(永泰15名,闽清30名),同县进入招募名额最后一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考生,共同进入面试。考前1个工作日将与考生通过短信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有考生放弃面试的,在报考该县的报考者中,从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递补确认时间截止至面试时间前1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若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3分钟思考,5分钟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四)考试总成绩
1.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优先条件:按同县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同县进入招募名额最后一位总成绩出现相同的考生,依“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岗位所在地县、镇(街道)生源”的优先顺序确定。
3.查询方式:结果从面试后1个工作日起可登陆福州市民政局网站查询。
(五)组织体检(5月16日-6月6日)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将公布在福州市民政局网站上。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2天与市民政局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首次体检不收取有关费用,若不合格,予以复检一次,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理。若有报考者体检复检不合格,或主动弃权,则按同县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由市民政局将空缺的名额在两县间进行调整。
(六)确定人选(6月7日-6月23日)
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人选。按照同县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服务的社区,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七)签订协议(6月24日-6月30日)
入选者与县民政局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最终确定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八)岗前培训(7月1日-7月10日)
入选者参加省民政厅统一组织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上岗前集中培训。
(九)派遣报到(7月11日-7月15日)
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民政局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服务管理与政策支持
按《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8]3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4。
附件:
4.《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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