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航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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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福州市民航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为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除铁路(轨道)之外重点交通基础建设的前期规划、论证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制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考者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4.以上与户籍、工作经历、年龄、辞退、现役等有关的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18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8年市民航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fuzhou.gov.cn/)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8:00-2018年4月23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2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4月21日8:30至4月24日(截止日后一天)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2.打印准考证:报考者请在2018年5月5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详见后期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委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复审材料包括: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委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福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9:00-11:30,具体笔试地点、地址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五)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和福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fuzhou.gov.cn/)
六、体检和考核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除特殊情况经录用单位批准同意外,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号楼811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308726;传真:0591-8336726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市发改委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367090(纪检组)、0591—83367252(人事处)。
附件:1、《2017年市民航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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