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4月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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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根据工作需要,安福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综合岗1名,检察业务岗1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之后出生),限本地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中文等专业优先)。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Word/Wps办公软件。
三、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录用者,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第1年每月基础工资2000+绩效考核500元。此后每两年增加基础工资100元。用餐补助享受机关聘用人员待遇,不提供住宿。社保、医保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3.报送材料:如实填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电子档(扫描或拍照);《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证件照。以上全部电子文档须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afjcy@126.com
4.发送电子邮件时,请以“应聘+姓名”的方式命名邮件主题。
五、考核及录用
1.初审:根据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工作技能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5月10日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到拟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考试考核:复审合格后,5月11日上午用人单位统一安排笔试(1000左右写作)和计算机测试(500字左右文稿打印编辑),下午面试。笔试30分,机测30分,面试40分。
4.录用:按分数高低1:1.5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提交党组会确定录用对象。
5.以上考核录用流程在5月30日之前完成。
报名咨询电话:政工科0796—7622036办公室0796—7620729
安福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26日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