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关于2018年增加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计划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18-05-07
因工作需要,经湖北医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湖北医药学院增加教师、辅导员等招聘计划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序号 |
专业岗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要求 |
岗位 数量 |
1 |
专任教师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预防医学教研室 |
硕士研究生,预防医学专业,其中本科须为医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内。 |
1 |
2 |
专职心理咨询人员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其中本科专业为心理学、教育学或医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原211、985高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第二批本科及以上。硕士年龄30周岁,博士35周岁。 |
1 |
3 |
辅导员 |
学工处 |
硕士研究生,医学、思政、人文社科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内。 |
2 |
4 |
教学单位辅助人员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
硕士研究生,管理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内。 |
1 |
备注:
“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具备岗位所需专业且本硕专业一致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涉外学历需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有其他要求的,按《资格条件一览表》中的条件执行。
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例:不超过30周岁,为1987年12月31日(含当天)后出生的人员。
本次招聘只接受邮箱报名,请符合条件者按照附件中的表格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发送至hbmursc@163.com。应聘专职心理咨询、辅导员和教学辅助岗位的人员须于2018年5月6日下午6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具体的考核方案将在5月7日下午6点前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予以公示。应聘专任教师的须于2018年5月10前投递简历。(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层次人才网)
联系电话:0719-8875316
特此公告。
湖北医药学院
2018年5月3日
附件【湖北医药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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