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1名财务负责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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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为市属国有企业。公司主要负责对东营综合保税区政府投资的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管理;负责保税仓库、厂房、物流园区等经营性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对外招商合作,从事国内外贸易。因工作需要,经公司党委研究,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财务负责人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金筹划、税收筹划、融资、资本运作经验。
(三)限中共党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7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55周岁以下(1962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所学专业为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财务负责人经历。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2018年5月16日下午17:00。
2、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二)资格初审
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水平以及实际工作经验。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公示聘用
(一)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限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5266043077
附件:2018年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负责人报名表
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附件:2018年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负责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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