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发展研究院2018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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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机械工程、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与电子工程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9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设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有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现有25个学院,13个校级研究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33300人,研究生近2900人。
淄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山东理工大学与淄博市人民政府联合建立的,集社会服务、学术研究、高端培训和学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机构。研究院被列入山东省高校”十三五“重点智库平台。研究院现有专、兼职人员30余名,聘请包括54名院士在内的百余名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为咨询专家,并与国内外数十家研究咨询机构建立深度协作关系。研究院坚持“聚焦淄博、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的服务原则,为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高端的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
引进人才层次与类别
(一)第一层次:两院院士;相当水平人才。
(二)第二层次: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领军人才)人选;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带头人;海外知名大学教授;相当水平人才。
(三)第三层次: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海外知名大学副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水平人才。
(四)第四层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与专业建设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2.海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紧缺专业急需的毕业于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0的优秀博士。
(五)第五层次,本硕博一般为全日制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博士(博士后)。
1.A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SCI一区1篇或二区2篇;或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C刊一区2篇或SSCI、A&HCI源刊论文1篇;或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被SCI、EI、CSSCI、A&HCI检索6篇;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2.B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论文被SCI、EI、CSSCI、A&HCI检索3篇;或首位发表论文被SCI检索二区、CSSCI检索一区1篇,且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3.C类博士:首位发表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被SCI、EI、CSSCI、A&HCI检索2篇,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或具备相当水平者。
(六)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1.围绕学科建设重点需要,对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或急需的省部级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方式。
2.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以各种方式主持、参与、指导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引进人才待遇
1.全职引进各类人才待遇
(一)第一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二)第二层次人才:年薪70-120万元;安家费、购房补贴250万元(其中购房补贴150万元),或安家费100万元并提供200平米以上的住房;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300-500万元、理科100-300万元、人文社科50万元;大型仪器设备等根据工作需要,经论证后按规定程序购置。
(三)第三层次人才:年薪40-60万元;安家费、购房补贴150万元(其中购房补贴100万元);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0-100万元、人文社科20万元;大型仪器设备等根据工作需要,经论证后按规定程序购置。
(四)第四层次人才:按职称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毕业于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0的博士,可直接认定为副教授;海外知名高校担任终身制助理教授的,可直接认定为教授;安家费、购房补贴90万元(其中购房补贴50万元),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
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以团队方式引进的,团队成员按学校引进人才相应层次兑现待遇。
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3年内同时享受淄博市提供的生活补贴,学校安排其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五)第五层次人才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并提供以下待遇:
A类博士: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
B类博士: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人文社科3万元;
C类博士: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人文社科3万元,
A、B、C三类博士3年内同时享受:淄博市提供的生活补贴2000元/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博士补贴3.6万元。其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参加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上述各层次人才待遇均含淄博市人才待遇。
2.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1)国家级及相当水平人才:根据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在学校工作时间,每年提供不低于20万元的岗位津贴,平台建设经费50万元。
(2)省部级及相当水平人才:根据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在学校工作时间,每年提供不低于15万元的岗位津贴,平台建设经费20万元。
(3)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副教授(或相当水平者)及以上人才:根据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在学校工作时间,每年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岗位津贴,平台建设经费20万元。
(4)学校积极推荐申报各级人才工程,入选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专项经费及学校匹配经费资助,协议另定。
(5)学校为海外人才每年报销两次往返路费。
(6)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免租金)。
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泰山学者”等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联系方式
电话:0533-2781656 吴院长
0533-2789995 朱院长
E-mail:zibofazhan@126.com、zbfzyjy@126.com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发展研究院
邮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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