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中心血站2018年公开招聘编10名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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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楚雄州中心血站是楚雄州唯一一家采供血机构,隶属于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州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和组织实施;全州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采集、检验、制备、储存、运输、供应和管理;指导全州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业务工作。现因业务开展需要,特委托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心健康,无精神心理性疾病、经血液传播疾病及病原携带,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文秘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财务科工作人员1名(会计专业),采血科工作人员3名(护理专业),检验科工作人员2名(医学检验专业),供血科工作人员2名(医学相关专业)。
所招聘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1.计算机专业1名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毕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及网络软、硬件维护,具备服务器软件、硬件和局域网管理经验,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2)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3)持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2.文秘专业1名
(1)汉语言文学等文秘写作类专业毕业。
(2)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具备良好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持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二)财务科工作人员(1名)
1.会计专业毕业,了解和熟悉国家财经纪律及会计、税务法规和相关政策、了解银行结算业务;
2.电脑操作娴熟,能够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
3.工作细致,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对内对外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持会计专业毕业证书。
(三)采血科工作人员(3名)
1.护理专业毕业。
2.持护理专业毕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
(四)检验科工作人员(2名)
1.医学检验专业毕业。
2.持医学检验专业毕业证书。
(五)供血科工作人员(2名)
1.临床相关医学专业毕业。
2.持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三、用工方式
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或公益性岗位用工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楚雄州中心血站编制外人员工资暂行管理规定》执行,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
五、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6日至5月30日
六、报名地点
楚雄州中心血站三楼办公室(地址:楚雄市航空路203号)
七、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条件提供个人简历和身份证、真实有效的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楚雄州中心血站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所留联系人和电话号码需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者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真实,经核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八、考试的方式、科目、范围、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统一在楚雄州中心血站进行。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和方式: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考试使用各专业统一试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18年5月31日8:30分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和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采取单独面试的方法进行。
2.面试时间:2018年5月31日14:30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九、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参加体检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现场进行公示。
3.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二)参加体检人选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十、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按楚雄州中心血站规定的体检项目,由楚雄州中心血站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楚雄州人民医院按规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参加上岗前培训。
十一、纪律要求
(一)由监督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二)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计委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三)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四)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楚雄州中心血站:0878-3026053
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0878-3369213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