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招聘10名协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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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经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违法建筑巡查协管员共计10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具有常山县户籍的男性(以2018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性质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学历。
3、身体要求:其他身体条件均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4、素质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或组织过任何邪教组织。
5、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8年6月1日前,通过常山县政府门户网及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6月6-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大会议室(文教西路1号)。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如退伍军人、转业士官报考,需附上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获奖经历需带上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8年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考试按1:2比例开考,如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实行百分制,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及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等。
(3)加分标准:
①在部队服役满2年,加1分,服役满5年,加3分,服役满8年,加5分。
②共产党员加2分。
③学历本科加2分,本科以上加5分;“985”、“211”工程计划院校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学历加分基础上再加5分。
④立三等功的加3分;立二等功的加5分。
⑤获县级(县委县政府)嘉奖的,加3分;获市级嘉奖(市委市政府)的,加5分;省级(省委省政府)以上嘉奖的,加10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直接加入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车旅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相应的媒体予以公布。
5、审批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10名录用对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人员工资、福利、加班待遇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893521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29日
来源:
http://www.zjcs.gov.cn/art/2018/5/29/art_1256577_18378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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