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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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重点围绕3大领域开展地理学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一是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围绕河北省生态环境建设目标,针对河北省存在的生态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矿山破坏、湿地萎缩、地下水下降、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海洋污染等突出问题,开展生态环境演化机理、退化过程、环境影响、定量评价及恢复与修复技术研究,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二是区域发展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区域统筹与协调、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等问题研究;强化旅游资源合理利用和现代旅游业发展研究,系统开展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海洋资源评价与可持续利用研究。三是“3S”技术与现代地理学发展,注重“3S”技术在地理学定量研究中作用,开展地理信息数据挖掘、多源遥感数据自动识别、虚拟地理环境、国土空间动态评估与监测、生态环境功能评估、灾害预测预警研究;开展现代地理学、应用地貌学、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生态安全与生态响应等方面的基础研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省科学院地理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单位招聘)》(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9时--8月18日17时。
报名地点:地理所1001房间,具体地址:石家庄市范西路80号。电话:0311-86048408,联系人:张宁佳。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9时--8月22日17时。
电子邮箱:zhang86048408@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 本人姓名 。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者也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地理所进行电话、邮件通知。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确定并由地理所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摄影测量与遥感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具体时间待定(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河北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发布,并在地理所显著位置张贴。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人时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采取专业能力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和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发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地理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成绩、各环节的时间和地点、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36319(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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