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2018年7月公开招聘1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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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对本市广播电视播出和覆盖效果的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游戏等文化领域监测工作。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会计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岗位说明
(1)负责日常财务审核、账务处理、税务办理、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决算报告。
(2)协助领导完成预算编报、监督预算执行。
(3)负责监督单位财务运作情况,及时与出纳核对现金、应收(付)款凭证、应收(付)票据,做到账款、票据数目清楚;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制度;
(4)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机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
(2)了解财务会计方面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
(3)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制度;
(4)具有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gysjczx@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琳
联系电话:53080080--8105
监督电话:23128124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
2018年7月10日
来源:
http://www.12333sh.gov.cn/21cnhr/04/02/201807/t20180711_12840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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