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8年9月招聘2名书记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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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5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为莱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奉公守法;
2、具有莱芜市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业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和人力资源专业,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且准确率90%以上。
三、聘用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4日;
资格审查、面试和中文录入测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咨询电话:6296605;
聘用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和中文录入测试方式。网上报名需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发送到lwldzc@126.com;面试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面试和中文录入测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由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用工方式,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两年,视表现情况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含个人应当依法缴纳部分),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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