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长治沁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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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根据《长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长组通字〔2018〕1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学历研究生6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沁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根据用人单位所需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和国务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设置。
2.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学历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学科院校全日制硕士学历研究生不受名额限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和我县事业单位岗位实际需求,直接聘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15年至2018年毕业且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拟报考人员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10.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②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③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⑥弄虚作假,伪造、编造有关报名材料、证件、信息的人员;
⑦在学校和社会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⑧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