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2018年公开招聘19名村务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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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基层后备力量建设,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储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华新镇户籍(含婚嫁华新),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各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4、具备招聘岗位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本人和直系家属家中无“三违、群租”现象。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录19人,每人限报考1个工作岗位(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录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名单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如低于1:2比例,视情况进行调剂)。通过笔试、面试得出总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录用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者(不符合条件或劳动合同签订前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环节中,凡拟招录人员或其直系家属存在“三违、群租”现象、在征收补偿等重大项目中干扰阻碍推进的,在政审时限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
五、岗位待遇
1、录用后签订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为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无其他奖金福利)。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各村年终分配水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凡正式录用,按最低服务期限3年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2018年9月11日-9月14日在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厅(华强街585号)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时所需携带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婚嫁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退伍军人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照片。如证件做假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七、结果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及录取名单公布于华新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华新视野微信公众号。
八、其他
1、考试日期、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9月17日-9月1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在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由镇用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政策咨询:华新镇党群办59791752;
华新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59797767;
监督电话:华新镇纪委59791384。
来源:
http://huax.shqp.gov.cn/gb/content/2018-09/10/content_9103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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