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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县2018年公开招考44名赴村(居)工作人员简章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18-09-13

为加强全县村(居)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赴村(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招考

单位

招考对象及人数

A类

高校毕业生

B类

退役军人

黎城街道

6

9

戴楼街道

1

2

金北街道

2

2

金南镇

4

2

塔集镇

1

3

银涂镇

4

2

前锋镇

3

吕良镇

1

2

合计

19

25

 

二、招考条件

1.A类考生面向全日制大专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6日以后出生),本人或父母须具有报考镇(街道)户籍。

2.B类考生面向退役士官、退役女兵、驻西藏部队退役士兵、驻港(澳)部队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退役士兵,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6日以后出生),入伍时须具有报考镇(街道)户籍。

3.省属宝应湖农场、复兴圩农场考生,可报考银涂镇相关岗位。

4.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相关部门处理的。

3.其他不适宜作为工作人员的情形。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A类考生按照岗位实际招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B类考生按照岗位实际招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A类考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本人1寸免冠照片2张。

B类考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政审表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复员退伍证件(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本人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需填写《金湖县赴村(居)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896日至915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

A类考生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1.黎城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8360920140、13505232922

2.戴楼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5949162480、13951269326

3.金北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5152565159、13905232744

4.金南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8360993330、13813315095

5.塔集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5261725397、13813333093

6.银涂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5052698177、15152833336

7.前锋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3813336106、15152830507

8.吕良镇党委组织科,联系电话:13770468868、15851777539

B类考生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联系电话:0517-86803995、18001404368

(二)笔试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党建业务、涉农政策等。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总分100分,分A、B两套,A套试卷面向高校毕业生,B套试卷面向退役军人。

考试时间、地点:2018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金湖党建网上公示。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A类考生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考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报考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考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B类考生按笔试成绩40%、退役军人档案积分20%(退役军人档案积分统一参照民政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算)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考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安排: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考程序。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A类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B类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退役军人档案积分占2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退役军人档案积分、面试成绩以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金湖党建网上公示。

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优先。

(五)考察(政审)

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名单。考察(政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各镇(街道)党(工)委、县民政局实施。

(六)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考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首次聘用期满由各镇(街道)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内工资按本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镇(街道)一办五局一中心挂职锻炼的,按照同等岗位镇聘人员待遇执行。到村(居)任职的,按照《关于提高全县涉农村(居)干部待遇的实施意见》(金办发[2018]8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5日

来源:

http://dj.jhzzb.gov.cn/a/tongzhigonggao/tonggaotongzhi/2018/0912/56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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