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9月招聘7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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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7
为了满足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招聘校车管理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乳山市常住户口。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等条件。详见《2018年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及辞退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及尚未做出结论、正在接受审计的、受处分期间、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工作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址:乳山市北外环路公交集团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填写《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承诺书一栏签名,连同以下材料进行报名: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②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户籍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聘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
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并在应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1-6637798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乳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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