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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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第一部分 学院简介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享有“塞外明珠”“草原钢城”美誉的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包头,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993人,近五年一次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包头机械工业学校。1994年,成为全国10所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之一。1998年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公办职业技术院校之一,并更名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学院由中央部属院校改变为中央部委与地方共建院校,2006年划归包头市管理。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
学院于2004年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2008年被国家国防科工局确定为首批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同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院校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之一,入选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成为全国机械行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承建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建校60余年来,学院秉承“追求真理、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办学精神,以“坚持职教定位、传承兵工文化、特色立校、开放办学”为办学理念,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已成为一所育人环境优越、综合实力雄厚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专业院校,向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体系。现有建华、呼得木林、北重集团3个校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车辆工程系、材料工程系、人文与艺术设计系、经济贸易管理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国际交流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教研部等11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占地面积73.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62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32亿元。体育馆、网球馆、风雨操场等场馆设施完善,在自治区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院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对接内蒙古自治区“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电力装备、新能源”等支柱产业,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类专业为主、现代服务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目前学院共开设51个专业,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4个,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任务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自治区级重点(品牌)专业17个,试办高职本科专业6个。“十三五”时期学院将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重点建设“机械制造、电气工程、材料工程、车辆工程、信息技术、文化创意产业、财经管理”等7个专业群,形成相互支撑、协同发展、资源共享、竞争开放的专业群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92人,年龄、学缘结构合理,其中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3.09%、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52.24%、“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3.58%。现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3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团队1个、自治区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集体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1人,国家级技术能手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3人、教坛新秀9人,自治区技术能手11人,自治区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个人3人;入选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2人;包头市“鹿城英才”7人,包头市技术能手9人。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同一系统、同一时期配套建设”的历史渊源及优势,与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重工集团等国有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形成了完善的“校企合作机制”。现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3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9个,其中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全国机械行业首批先进制造技术促进与服务基地1个,包头市专项公共实训基地4个。学院被授予“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全国汽车行业骨干职业院校”“盟市级示范性就业实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加拿大卡莫森学院、蒙古国蒙古财经大学等国(境)外院校深入开展合作,在师生互换、文化交流、国际认证、技能培训等方面均取得较大进展。紧紧围绕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积极拓展与蒙、俄等国的国际交流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作为教育部国际合作教育项目“百千万计划”入选学校之一,学院将进一步拓展与美国相关院校及教育集团的交流合作。
“团结、勤奋、求实、献身”,今天的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将继续秉承这一校训,弘扬和践行兵工精神,满怀豪情,在“十三五”期间朝着建设“规范包职、品质包职、典型包职、幸福包职”的发展目标奋力前行!
第二部分 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经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来院工作。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引进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人才引进的领导工作。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
三、引进计划
计划30人,具体见附件《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
四、人才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2.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备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24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2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6.应聘者学历、学位证书及人才引进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人才引进报名开始当日前。
(二)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3.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0名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原“985”、“211”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实施步骤
人才引进工作按以下七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在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t.nm12333.cn)及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工作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进行,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点击人才引进,完成注册、登录,选择应聘岗位,查看岗位详情,然后点击“在线投递简历”,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8日全天。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并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复审小组作出裁决。
3.每位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进行上传。在报名时不按照要求填写或上传资料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引进岗位表》上岗位要求的相关信息和招聘简章所列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由组织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协同审核。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自行打印《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人才引进网站通知公告。
2.参加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复审,由组织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协同审核。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验证报告一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
(6)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学院人才引进网站进行公告。
(五)面试
1.同一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如确需降低开考比例须经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开考。
2.同一岗位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过多,学院将向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该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环节进行淘汰,笔试时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4,按照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3. 增加笔试考核环节的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知识。闭卷作答,笔试时不允许使用除汉语言以外的其他语言,作答时间90分钟。
4.应聘者通过学院人才引进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或面试。
5. 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人才引进网站进行公布。
6.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进行公告。
7.面试考官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4名考官从市外或省外聘请,3名考官由本校人员担任。面试通过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8.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由考官组在试讲前1小时现场确定,给应聘者提供参考用书,应聘者备考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要求使用粉笔板书教学,不提供电脑、投影等设备。
9.面试阶段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10.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11.最终成绩排名以面试成绩为准,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有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没有笔试成绩采取加试一次笔试的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12.面试过程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13.进入体检人选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七)体检及考察
1. 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公告。
2.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4.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人才引进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后,提交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编委领导审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
2.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道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道,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
1.受聘人员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2.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
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如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院可校内聘用到副教授岗位,享受校内相应岗位待遇。
七、纪律监督
1.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学院招聘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笔试考核、面试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笔试考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3.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4.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将引进条件和办法公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开,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他
(一)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472-3320023、0472-3320022
监督电话: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472-3320035、0472-3320032
附件:1.《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13日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