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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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根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经过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工形式由原劳务派遣人员变更为合同制人员
二、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13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为147人(参加笔试人员名
单见附件)。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携带资料
(一)时间:2018年9月14日下午1:30-5:30。
(二)地点:集宁区新闻信息中心129室(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5号楼)。
(三)领取准考证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照3张,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学历证书(包含学信网查询结果)、加分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笔试
(一)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全部为汉语文卷,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语文基础知识和新闻专业知识及写作部分,满分100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可以加分(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相关证件):
1、少数民族(蒙古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2分;
2、在集宁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加2分。
注: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加分最高为3分。
(五)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政策加分
(六)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下午3:00-5:00
(七)笔试地点:集宁区五中
(八)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将于9月16日上午在http://www.nmgrc.com(内蒙古人才网)、活力集宁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面试
面试以招聘岗位和参加考试的人员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辨证思维与综合、专业能力。包括: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13:30—20:30
地点:通知参加面试时一并通知
六、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岗位任职需求,部分岗位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13:30—20:30
地点:通知参加面试时一并通知
七、成绩占比
(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成绩占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不包括加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10%。
(二)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成绩占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举例说明:假设某考生笔试成绩80分,加分2分,面试成绩70分,专业技能测试60分,总成绩=80×40%+2+70×50%+60分×10%=75.00分。
以上根据各项考试的成绩进行汇总,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http://www.nmgrc.com(内蒙古人才网)、活力集宁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八、考核及体检
(一)考核:考核工作由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以及所属辖区社区和派出所或现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组织体检,体检医院由集宁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http://www.nmgrc.com(内蒙古人才网)、活力集宁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因岗位原因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http://www.nmgrc.com(内蒙古人才网)、活力集宁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次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集宁区的任何招聘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0474-8221551
监督电话:0474-898939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集宁区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
合同制辅助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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