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18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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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将开展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顺利开展。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应考人员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完成报到手续。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
1.招聘岗位及对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外省市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
2.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8年6月26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和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网站(www.tjw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3.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tjfezx@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应聘岗位-(学历)博士-报考人员姓名-高层次人才网”。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806室)。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往届博士生需提交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扫描件(PDF版)
4.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5.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7.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8.公示、聘用及人员备案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总支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计划表。
2.招聘范围
(1)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2)2017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硕士研究生;
3.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8年6月26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网站(www.tjw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4.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并主动向我单位咨询本人条件是否符合相应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00时至7月9日下午17:00时止。
缴费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00时至7月10日下午24:00时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
(2)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开始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应聘岗位均为卫生专技岗。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于2018年8月8日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能力考试两个科目。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全部科目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6.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7.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8.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总支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2018年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9.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毕业生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招聘规则。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条件不符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6号
政策咨询电话:022-58297907022-58297906
联系人:王老师 周老师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22-23337653
招聘考务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022-5807781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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