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2018年招聘20名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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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辅警(男性17名、女性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五)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着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的程序进行。
三、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南湖路南湾公安分局三楼警务综合室。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退伍士兵另外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咨询电话:0376-6397533。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所有面试人员成绩。
五、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测评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身高低于报考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机关关于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一)复原退伍士兵中武警、特种兵、野战部队侦察兵;
(二)专科以上大学毕业生,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三)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四)有驾驶证且驾龄三年以上者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八、签订合同
对于公示合格人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由南湾公安分局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九、岗前培训
招聘辅警上岗前,由南湾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十、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辅警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所有人员由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统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核拨标准执行,每月2501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另外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人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和工伤险728元。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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