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青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用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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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用工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岗位、护理类岗位、医技类岗位、中医类岗位。
合同用工人员的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招聘单位有年龄要求的,应符合招聘单位的年龄要求;招聘单位无年龄要求的,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高青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用工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高青县大悦路5号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19室,联系电话:0533-6953155。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有工作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6)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四)注意事项: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合格者,另行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医疗类、护理类、医技类、中医类岗位笔试以卫生类基础知识为主,统一卷。笔试总分100分,闭卷考试。笔试后,按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累加计算。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与单位签订试用期用工协议,服从单位管理。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33-6953155。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试用期用工协议,按照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高青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用工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8年高青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高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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