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11月招聘4名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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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为不断适应新时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队伍建设,经总社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基层供销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基层供销系统工作人员企业管理岗位2名,财务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企业管理岗位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性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43周岁以下(1975年1月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5、村干部、退伍军人等优先考虑。
(二)财务岗位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2、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财会、金融、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
三、招聘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2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海门镇嘉陵江路578号供销合作总社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2213993,联系人:沈女士、茅女士。
(三)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本次招考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考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安排到基层供销系统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等保险。在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合格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海门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11月8日
来源:
http://gxs.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48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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