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晋中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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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1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精神,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其中:党群系统13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名)、政府系统19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山西晋中祁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7日至2000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得报考。
2、现在编在职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不得报考。
3、近三年来因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报考。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说明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