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2018年12月公开招聘1名森林防火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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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因工作需要,我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森林防火员(限男性)。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招聘要求
1.男性,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2月10日后出生);
2.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3.身体健康,体能胜任森林防火员工作要求;
4.无犯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A栋穗东街道办事处一楼三防办(电话020-82066803)。
(三)报名资料
报名者需本人携带《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计生证明、最高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和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三、体检
1.拟招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考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付。
四、工作待遇
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本次招聘应符合择优录取原则,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不符合本单位用人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穗东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2日
来源:
http://www.hp.gov.cn/hp/hptz/201812/50ec52b5405849868707684d477cf88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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