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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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
2008年元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批准成立。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是肇端于南洋公学初期的交大法学教育传统的现代延伸。早在1902年,南洋公学即开设了宪法、国际公法、国际条约等课程,这是交大法学教育的前身,也是中国最早的近代法学教育之一。交通大学西迁西安以后,法学专业于1985年得以复办,当年设立的经济法硕士点是我国最早的经济法硕士点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学院现在形成了法学博士(国际法、民商法等方向)、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学本科的完整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并取得了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在校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硕连读生和本科生)400多人,是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学院现有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教职工33人,包括“腾飞计划特聘教授”两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高校招聘信息津贴专家两名,博士生导师3人、教授7人和副教授8人。学院拥有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一个亚太一流的国际法专业图书馆和一个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并在致力建设一个一流的法学专业综合图书馆。学院还拥有十分优越的电子图书资料,包括Westlaw和Hein-On-Line法学专业数据库。
学院致力于建立一所“高起点、国际化和研究型”的现代法学院。各种岗位(包括学术与行政职务)虚席以待,诚邀海内外有识有才的法学仁人志士的加盟。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与专业
专业:欢迎所有法学专业的优秀人才应聘,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
职位:根据应聘人才具体资高校教师招聘历等情况聘任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职称。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术规范,遵章守纪,治学严谨。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与所招聘专业研究方向相一致的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
4.身心健康,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综合素质较高。
5.年龄要求:应届博士生、讲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教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它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四、招聘人员待遇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人事处规定执行。特殊人才或有特殊要求的,可面议。
五、应聘办法
(1)应聘人员可以邮寄自荐材料或电子邮件自荐。并提交本人工作、学习简历以及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业绩资料(包括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目录、科研奖励等);
(2)经学院初选后,将通知应聘人携带相关原始材料(学位证书、学术论文、科研或管理成果、获奖证书等)到学院参加述聘(面试)。
(3)博士人才招聘对于学院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参加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应聘。
联系人:张美萍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710049;
联系电话:+86-29-82665824
电子信箱:fxy@mail.xjtu.edu.cn
学院主页:http://fxy.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是肇端于南洋公学初期的交大法学教育传统的现代延伸。早在1902年,南洋公学即开设了宪法、国际公法、国际条约等课程,这是交大法学教育的前身,也是中国最早的近代法学教育之一。交通大学西迁西安以后,法学专业于1985年得以复办,当年设立的经济法硕士点是我国最早的经济法硕士点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学院现在形成了法学博士(国际法、民商法等方向)、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学本科的完整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并取得了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在校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硕连读生和本科生)400多人,是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学院现有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教职工33人,包括“腾飞计划特聘教授”两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高校招聘信息津贴专家两名,博士生导师3人、教授7人和副教授8人。学院拥有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一个亚太一流的国际法专业图书馆和一个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并在致力建设一个一流的法学专业综合图书馆。学院还拥有十分优越的电子图书资料,包括Westlaw和Hein-On-Line法学专业数据库。
学院致力于建立一所“高起点、国际化和研究型”的现代法学院。各种岗位(包括学术与行政职务)虚席以待,诚邀海内外有识有才的法学仁人志士的加盟。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与专业
专业:欢迎所有法学专业的优秀人才应聘,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
职位:根据应聘人才具体资高校教师招聘历等情况聘任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职称。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术规范,遵章守纪,治学严谨。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与所招聘专业研究方向相一致的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
4.身心健康,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综合素质较高。
5.年龄要求:应届博士生、讲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教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它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四、招聘人员待遇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人事处规定执行。特殊人才或有特殊要求的,可面议。
五、应聘办法
(1)应聘人员可以邮寄自荐材料或电子邮件自荐。并提交本人工作、学习简历以及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业绩资料(包括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目录、科研奖励等);
(2)经学院初选后,将通知应聘人携带相关原始材料(学位证书、学术论文、科研或管理成果、获奖证书等)到学院参加述聘(面试)。
(3)博士人才招聘对于学院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通知参加西安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应聘。
联系人:张美萍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710049;
联系电话:+86-29-82665824
电子信箱:fxy@mail.xjtu.edu.cn
学院主页:http://fxy.xjtu.edu.cn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