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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14-03-30

二、招聘原则

(一)引进师资工作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引进师资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职称、高成果、高学历的高水平、高质量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优秀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应聘人员学缘情况良好,教学水平高、效果突出,科研成果丰厚、发展潜力大,具有良好的培养前途,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三)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见附表一),所有学历均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原则上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四)应聘人员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见附件一)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0日9:00至4月15日16: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 /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 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3.注意事项: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③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④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至4月30日16:00

2. 几点说明:①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以上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③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 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要书面上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省 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④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黑龙江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主楼C316,电话86604236

3. 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大学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同时须将Word格 式电子版和个人自制详细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dxrsc@sina.com②各类证书和考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 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符合该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可以在2013年4月15日9:00至14:00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核

引进师资的考核工作主要从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科研成果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与潜力、工作态度及实践能力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1.考核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采取试讲和科研评估的考核方式。

3.考核评估实行打分制。试讲100分、科研评估100分。其中试讲、科研评估分数低于70分为不合格。

4.试讲和科研评估两个成绩累加后为总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5.安排适当时间进行心理测试与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委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实施,体检由学校委托校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心里测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六、公示

根 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人事处汇总基本资格审查、外调及面试、教学水平评估(试讲)、科研评估结论,呈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 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备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八、几点说明

1.201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通讯地址: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0451) 86604236

E-mail:hljdxrsc@sina.com

学校网址:www.hlju.edu.cn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 86608305

附件一:黑龙江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doc

附件二:黑龙江大学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哈尔滨医科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 应聘毕业生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政治坚定,技术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

(四) 来我校应聘的毕业生,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公共外语四级标准。

(五)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且必须有读博期间发表的第一作者SCI收录文章(我校未要求SCI收录文章的专业除外)。

(六)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七)我校接收博士毕业生及应聘我校肿瘤所、大庆校区的各层次应届毕业生,编制内接收;附属一院编制内接收博士毕业生要求第一学历本科必须哈医大或部属(含部属)以上院校,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八)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具体请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1/index.jsp)、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www.renshichu.com)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受理和要求

1.网上报名及信息采集

时间:2013年3月5日9:00至2013年3月11日16:00。应聘毕业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查询审查结果

时 间:2013年3月6日9:00至2013年3月12日16:00。在此期间,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报名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 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务必与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说明理 由。如对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解释仍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 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再组织进行。明确限招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岗位,不受此限。

通过省人社厅网站报名资格审查后请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信息采集。

3.组织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人员于2013年3月15日9:00至11:00、14:00至16:00,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主楼中日会馆中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提交的有关材料请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所公布“哈尔滨医科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相关信息。

六、考核时间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七、考核办法

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硕士研究生的考核,学校统一从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 

八、公示考核

经我校考核拟录取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www.renshich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九、试用期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人:吴思平、段孝建

联系方式:(0451) 86661657

电子信箱:hydxyzp@126.com

十二、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电话:

(0451) 86624134(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

十三、本方案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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