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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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0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现有8个博士一级学科、47个博士二级学科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硕士一级学科、153个硕士二级学科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18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各类科研、教学平台37个,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4个(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6个;教育部培育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教育厅科研创新群体7个;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到2015年,新疆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力争跨入西部高校前10位,建成在中亚有较强影响力、西部先进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到2020年把新疆大学建成“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现竭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中组部“千人计划”(新疆项目)、新疆自治区级“天山学者”、新疆大学“天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待遇如下:
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招聘岗位、条件、待遇
(一)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岗位
在我校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点学科设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岗位,招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
即: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门史、俄语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凝聚态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纺织工程、结构工程等。
(二)特聘教授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申请人选: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并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三)讲座教授申报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受聘后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四)支持条件及待遇
1.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提供科研配套经费2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配套经费50万元。
2.提供优良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条件,安排独立招收硕、博研究生和博士后人员。
3.自主牵头组建创新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
4.特聘教授享受每人每年30万元的奖金。
5.讲座教授享受每人每月3万元的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6.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聘期内可申报相关人才计划(工程)经费支持项目。
7.提供120㎡以上住房一套。
8.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9.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10.聘任期满,考核优秀,愿意留校工作者,提供安家费50万元。
二、中组部“千人计划”(新疆项目)创新人才招聘岗位、条件、待遇
(一)岗位
中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门史、俄语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凝聚态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纺织工程、结构工程等。
(二)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
2.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的需要
在国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
3.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有成为该领域
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且至少在新疆工作3年;
5.已经在国内工作的,申报人为2011年11月1日后回国工作的。
(三) 待遇
1.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中央财政按照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和经费补助标准,给予引进的创新人才100—30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一次核定,按进度拨款;
3.引进人才的其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参照“千人计划”现有相关政策执行;
4.关于“千人计划”的详细信息可登陆“千人计划”网站查看 (www. 1000plan.org)。
三、自治区级“天山学者”招聘岗位、条件、待遇
(一)在我校理论经济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等8个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学科,招聘自治区级“天山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主讲教授和天山学子(此岗位可跨学科申报)岗位。具体岗位设置及人数如下:
序号 |
新疆大学自治区级天山学者设岗学科、名称、招聘人数 |
|||
特聘教授 |
招聘人数 |
讲座教授/主讲教授 |
招聘人数 |
|
1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1 |
理论经济学 |
2/2 |
2 |
应用化学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2 |
3 |
生态学 |
1 |
生态学 |
2/2 |
4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生物学 |
2/2 |
5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1 |
机械工程 |
2/2 |
6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1 |
电气工程 |
2/2 |
7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1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2/2 |
8 |
结构工程 |
1 |
土木工程 |
2/2 |
注:特聘教授在二级学科应聘,主讲教授、讲座教授在一级学科应聘。天山学子可跨设岗学科应聘,人数不限。 |
(二)条件
1.特聘教授岗位年龄在50岁以下(特殊情况放宽至55岁),聘期5年,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讲座教授岗位年龄在60岁以下,聘期5年,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3.主讲教授岗位年龄在65岁以下,聘期5年,每学年系统讲授1-2门本科课程。
4.天山学子岗位年龄在40岁以下,聘期5年,全职在校工作。
(三)待遇
1.特聘教授每年享受40万元岗位津贴,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提供科研配套经费50万元,为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配套经费30万元。
2.讲座教授每月享受3万元岗位津贴(以实际到岗月份发放),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提供科研配套经费20万元,为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配套经费10万元。
3.主讲教授每年享受6万元岗位津贴,提供10万元教学配套启动经费。
4.天山学子每年享受6万元岗位津贴,提供10万元科研配套启动经费。
5.提供80㎡~120㎡住房一套。
6.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聘期内可申报相关人才计划(工程)经费支持项目。
7.应聘人员如有其它要求均可面议。
四、新疆大学“天山学者”招聘岗位、条件、待遇
(一)在我校20个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同长江学者岗位)招聘新疆大学“天山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
(二)条件
1.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5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6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的学科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保证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聘期3年。
2. 讲座教授保证每年在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聘期3年。
(三)待遇
1.特聘教授聘期内每年享受20万元岗位津贴。为从事人文社科类研究提供30万元科研配套启动经费,为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提供50万元的科研配套启动经费。
2.讲座教授聘期内每月享受1.5万元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为从事人文社科类研究提供10万元科研配套启动经费,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提供20万元的科研配套启动经费。
3.提供80㎡~120 ㎡住房一套
4.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聘期内可申报相关人才计划(工程)经费支持项目。
5.应聘人员如有其它要求均可面议。
五、应聘方式
(一)应聘我校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员,请登陆新疆大学主页(www.xju.edu.cn)查阅《新疆大学教育部 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招聘启事》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申报。
(二)应聘自治区级和新疆大学“天山学者”人员请登陆新疆大学主页(www.xju.edu.cn)查阅《新疆大学“自治区天山学者”招聘启事》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本校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王树声
联系电话:0991-8582236(办)、13609994151
电子邮箱:zcb@xju.edu.cn
传 真:0991-8582236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8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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