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定向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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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2020年度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定向(省统一组织选派的援鄂和直接接触省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专门负责其诊断、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编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1日--2002年5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统一组织选派援鄂的非在编医务人员;直接接触市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专门负责其诊断、治疗、护理的非在编医务人员;以上两类人员名单以省卫生健康委统一提供为准(详见附件2)。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招聘考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对定向招聘人员考核。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三)此次被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rsj/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http://www.mhkszxyy.com/
2.政策咨询电话: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2020年度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援鄂医务人员和直接接触省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专门负责其诊断、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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