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1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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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学校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有序,满足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内蒙古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400余公里。学校于自治区成立10周年之际的1957年,一步到位、高起点创办,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首任校长,党和政府由北京大学等十几所名校选派知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建校初期高水平师资队伍,带来名校积淀悠久的治学传统和崇高大学精神,为学校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办学基础和优良学风校风。学校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2017年成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部省合建高校,列入教育部属高校序列。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双一流”建设,学校经研究,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工作人员18人(专业技术岗位7人、管理岗位11人),其中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2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3人、“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9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020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同时要求上述应聘人员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详见附件1:《2020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9.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10.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时,须在报名开始日(含)前仍处于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
以上条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6月30日前(含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1.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12.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2020年9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zp.imu.edu.cn/)。
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30日—7月6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8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转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组织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蒙汉兼通人员”定向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第二阶段允许非“高校毕业生”报名;调整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第一阶段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项目人员”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9日—7月15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7: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jpg和png格式、大小为5MB以下)。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核通过(从大学开始填起,应届硕士毕业生如能按期毕业请选择硕士研究生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如能按期毕业请选择大学本科毕业)。
注:报考对取得学位所属学科门类有明确要求岗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在基本信息“最高学位”中注明取得学位所属学科门类(例如,在“最高学位”中选填“工学学位”)。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6.应聘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下载签订《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如未按要求上传,将不予审核通过。
7.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10.报名咨询电话:0471-4992230
15184746545、1347480476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52480467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11.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新的报名申请,但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已经报名的人员如果被退回,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补充信息后应聘原岗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6月30日—7月8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2020年7月9日—7月17日下午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普通岗位、第一阶段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项目人员”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和第一阶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7月6日、7月15日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人员,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报名失败。初审为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由于应聘人员人数较多,我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初次审核的基础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多次复核,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期间经常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即使是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也要在7月8日17:00前、7月17日下午17:00前经常登陆查看,避免因复核未通过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期间已提交了报名申请但审核退回的考生,在资格审核结束前未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查看或修改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则由本人负责!
3.报名成功,如无特殊原因未参加笔试的,3年内不得报考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岗位。
4.笔试时间前一周左右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初审通过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蒙汉兼通”定向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内蒙古大学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考一个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阅卷进行入闱管理,命题、考试、阅卷时间不间断,试卷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启用和考务等环节按保密规定管理,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整个过程由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四)笔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中旬,地点:内蒙古大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受疫情影响,请应聘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我校将根据疫情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将以报名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五)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学校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而取消的岗位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护照)、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1张。
2.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请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从“预览简历”导出PDF后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⑴应聘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和体育学院教学科研(乒乓球)(篮球)(足球)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
⑵应聘后勤保障处内蒙古大学医院医生(内科学)(外科学)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证明。
七、面试
(一)面试由学校按岗位要求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准考证》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学校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学校成立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凡是在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八、艺术类和体育类岗位招聘办法
应聘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和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再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一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由学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内蒙古大学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一)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办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和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研究方向)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课程试讲环节。课程试讲时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需求专业(研究方向)自选内容进行20分钟试讲。
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面试不设定开考比例,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
试讲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凡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通知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办法
面试采取课程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需求专业(研究方向)自选内容进行30分钟试讲。
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面试不设定开考比例,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凡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通知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准考证》上加盖合格章,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特别提醒:
1.因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和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和资格复审将连续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2.请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和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关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九、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一)体检
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学校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全面考察。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进行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在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471-4994292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内蒙古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