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7月招聘50名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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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日照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务集团”)于2015年7月开始组建,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最先组建的市属国有企业,也是“水务一体化改革”的重要成果。公司于2015年12月正式挂牌,是隶属于日照市政府,经授权经营城市涉水事务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商业二类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8亿元。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水务事业,善于学习,开拓意识强,业务素质高;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市水务集团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8:30至7月31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下载《市水务集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准确、完整、规范填写个人信息,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图像,制成word文件(样板附件4),以打包文件夹的形式发送至邮箱rzswzp@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如需修改报名岗位请电话确认,未经电话确认的,以第一个报名邮件为准。
3.相关要求。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持应聘者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替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凭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市水务集团应聘人员报名表》及岗位相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对出具同意报名意见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市水务集团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有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分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市水务集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分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不合格或发生符合解除劳务合同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及福利待遇按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七、其他
招聘情况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633—8095031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