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公开招聘61名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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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4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和《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制定2020年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旗苏木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优秀的卫生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承担农村牧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简、便、廉、效、优”的适宜医疗卫生技术,有效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促进我旗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政府宏观管理和用人单位自主权;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共计划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1人。(详见附件1《2020年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招聘计划中,不低于40%的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含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20%的岗位用于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名词释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服务两年以上)。“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籍条件:临床、蒙医、中医、护理、康复、口腔、药剂、中药、蒙药、公共卫生管理等岗位限定阿鲁科尔沁旗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阿鲁科尔沁旗的;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岗位不限户籍;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必须具有阿鲁科尔沁旗户籍(含高等院校入学前为阿鲁科尔沁旗户籍)或在阿鲁科尔沁旗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和具有阿鲁科尔沁旗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户籍必须是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的户籍。
4、年龄条件:
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招聘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年龄可进一步放宽到45周岁(197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5、学历及资格条件:临床、蒙医、中医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护理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执业护士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措施);康复、药剂、中药、蒙药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其他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招聘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学历最低可以降低到中专(含技工学校)。
6、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取得执业医师(助理)、执业药师、药师(士)、检验师(士)、影像医师(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可为医学相关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在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档案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本次招聘简章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核现场同步进行,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2、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020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
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院内西侧独栋小二楼。
4、语种选择及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要选择笔试语种、面试语种,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笔试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使用蒙古语试卷,其他考生可自行选择汉语作答或者蒙语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使用汉语,也可以使用蒙古语,但只能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
5、需要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簿,毕业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由所在院校开具毕业证明),初、中、高级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或服务期满合格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携带1寸免冠彩照3张。
6、岗位调整
本次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项目人员”空缺岗位将自动合并到相应非项目人员岗位。(岗位合并后不再公示)报名申请通过人员达不到各岗位设置人数的或无人报考的,经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将中药岗位调整到中医岗位、蒙药岗位调整到蒙医岗位、其他岗位调整到临床岗位。通过岗位调整后依然空缺的,由旗卫健委牵头通过“走出去、点对点”到各地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和就业服务机构从2018、2019、2020、2021年毕业生中进行考察招聘。
六、笔试
(一)笔试工作由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务于2020年8月20日到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七)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阿鲁科尔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七、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并列分数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因故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2020年8月27日到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面试人员密切关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
(二)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考官均由异地聘请。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由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因有影响聘用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可以按照总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一)公示期满,由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服务期
本次招聘的所有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必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调训、协助工作等方式借用或调出。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6-7230135,15804865936(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