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2020年公开招聘14名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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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急需紧缺人才到阿坝工作,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厅字[2017]40号),经省委组织部批准,阿坝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阿坝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核审专员1名;
马尔康市会计核算中心财政审计专员1名;
金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专员1名;
小金县自然资源局高级规划主管1名;
阿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专员1名;
若尔盖县草原监理站草原生态管理专员1名;
红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业经济管理专员1名;
壤塘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专员1名;
汶川县人民政府大数据中心数据分析专员1名;
理县自然资源局杂谷脑自然资源所城市空间规划专员1名;
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农业设施技术专员1名;
松潘县水务局水利工程设计监督专员1名;
九寨沟县漳扎镇旅游营销专员1名;
黑水县统计局统计专员1名。
具体职位、职责见《2020年阿坝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阿坝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8:00至9月15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阿坝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3.电子邮箱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阿坝州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各聘任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任资格。资格审查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本次聘任职位,或者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直接选聘的程序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规定进行。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测试占30%,专业知识测试占70%。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组建业内专家面试考官组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内容根据职位需要研究制定。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测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阿坝组工网(http://www.abzzg.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
(七)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聘任合同情形,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方式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经聘任单位和聘用人员协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作调整。聘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经省委组织部批准,聘任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
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人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在聘任期间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二)薪酬待遇
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最终薪酬标准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协商确定,以聘用合同为准。聘任单位按规定为聘任制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所有职位聘任制公务员同时享受“硕博进阿坝行动”以下相关政策待遇。
1.纳入全州高层次人才管理,由州、县领导干部联系,参加全州高层次人才休假考察、访问研修活动。
2.参照阿坝州副县级领导干部体检标准,每年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一次。
3.发放“阿坝英才绿卡”,享受州内5A级景区免门票、机场VIP通道等服务。
4.聘期内入住人才公寓,转为委任制公务员的发放安家补助(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
(三)考核管理
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依据聘任合同,全面考核聘任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底薪及目标绩效奖励发放的依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或转为委任制公务员的重要依据。
(四)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五、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州级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任资格。
(二)各职位招聘情况可咨询州级招聘单位或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7-2828307。
监督举报电话:
阿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7-2855872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