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莫旗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70名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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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为切实加强我旗人才队伍建设,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细则(试行)》(莫组发[2019]75号)和我旗经济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教育、卫生、乡镇机构改革后人才短缺的实际,经研究决定,莫旗事业单位拟引进专业人才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本着“事业为重、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公正公平”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引进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引进计划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三、引进条件报名人员应年满18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操守,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毕业生,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我旗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大学或学科,“985”院校、“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业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对于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具有莫旗户籍的达斡尔族毕业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卫生系统引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专业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
4.拟引进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需求目录》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具体见《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本旗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通过莫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外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人才引进为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具体情况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具体联系方式见《岗位需求目录》)。
2.报名时需提交《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一式两份)。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引才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初审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形成报名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报告,报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反馈。
7.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分别设立资格审查监督举报电话:0470-4626193,4686188。
(三)人岗相适评估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统筹负责。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乡镇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人社局负责。评估主要采取综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评估结果报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人岗相适评估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评估结果中上报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1:1比例进行政审、考察后,综合人岗相适评估、档案审核、政审考察结果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上报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审核后提交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体检和聘用
1.体检。旗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公示。通过莫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递补聘用。拟引进人员如在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不符合引进规定要求的情况,则在该岗位符合调剂标准的其他人员中,按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逐次递补。此次引才结束后,建立莫旗专业人才储备库,将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人岗相适评估取得结构化面试成绩,且面试成绩达到65分的未录用人员纳入其中(有效期一年)。一年内,如事业单位有用人需求,可在人才储备库中择优选用,通过“绿色通道”方式直接引进。
(六)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才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七)服务期制度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离本系统、本地区。未满服务期调离人员,将按照双方协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年之内不得再次参加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将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监督此次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2020年莫旗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0-4626202;0470—4686188。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