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心县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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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因工作需要,我院2020年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同心县人民医院计划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同心县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无不良工作记录。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年龄为准。
5、符合《同心县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宁夏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计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拟于2020年9月18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网址: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等其他公众号上同期发布。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均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同心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党政信息办公室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8:30至2020年10月13日17:30
网络报名时间以收到所需报名材料为准。
(1)现场报名:携带齐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等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白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同心县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不能前往招聘现场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273730621@qq.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
网络报名人员需在面试前三天携带所有报名证件的原件到报名处进行再次确认。
应聘者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心县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在组织面试(考核)前再次复核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1、在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按报考人数依法依规自主组织进行面试。
2、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在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有特殊情况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未检项目。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相关费用。
(6)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同心县人民医院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在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五、待遇
此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同时,为了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所聘人员在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的同时享受我院针对学科带头人发放的10万元特殊津贴,业务骨干6万元特殊津贴,研究生4.5万元特殊津贴的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同心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953-872102415009537000
举报电话:同心县人社局:0953-8028765
同心县卫健局:0953-8022920
同心县人民医院:0953-87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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