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白甸镇2021年2月招聘5名专业驻外招商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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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2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安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我镇专业驻外招商力量,适应我镇发展形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招聘一批专业驻外招商人员。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公选岗位
专业驻外招商人员5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优先,个人及集体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达15年或以上,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4.户籍要求:海安市户籍或周边市县户籍。
5.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有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意识,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会讲普通话、会基本的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三、招聘程序
1.综合测试
(一)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对象,根据学历、专业特长、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荣誉、职务(职称)等进行适岗评分。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②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加2分;③退伍军人加2分;④受区镇表彰(部队单项奖)的,有一项加0.5分;受海安市级(含)以上(部队立功嘉奖)表彰的,有一项加1分;⑤有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的视情况加分。以上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等。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三)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加适岗评价,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综合分=适岗评价×0.3+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4
考试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2:1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同比减少招聘名额。
2.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得分高者优先。考试的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白甸镇党委、政府进行考察。
3.公示录用审批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取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以上同志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不能适应招商工作要求的服从岗位调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本简章招聘岗位。
四、相关待遇
1.试用期内招商人员待遇标准参照后备干部标准发放,并结合政府文件规定实行绩效奖励;
2.对纳入考核管理的专业驻外招商人员,参照镇招商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招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建立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试用期半年,经考核合格的,方正式聘用。试用期不服从安排、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户口簿及受表彰的证明、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填写《白甸镇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白甸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
联系电话:0513-68338815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513-68338806。
七、该简章由海安市白甸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