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桐梓县2014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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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贵州桐梓县2014年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4年新增人员计划和本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高校人才招聘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研究生人才招聘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49名。具体岗位详见《桐梓县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领导,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桐梓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2014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正在被硕博招聘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招考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