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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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贵阳市乌当区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博士招聘网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乌当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的方法进行。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乌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乌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1名,其中管理人员76名、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乌当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根据黔党发〔2009〕6号文件精神,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8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7.根据筑组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定向“乌当区基层服务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8日,连续工作满三年且仍在岗的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新型社区聘用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8.根据筑党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定向“乌当区新型社区村(居)委员会成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8日,在乌当区新型社区从事村(居)委员会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乌当区新型社区下属村(居)委员会成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9.根据黔党发〔2012〕34号文件精神,定向“退役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3月28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的退役士兵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内或聘用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2014年3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所报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乌当区行政中心羽毛球馆(乌当区群众工作中心旁)。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乌当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发放缴费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4年3月28日-3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逾期不再受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报名现场。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提交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组织或人社部门需注明当地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原件。
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乌当区基层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年限书面证明原件(需注明聘用岗位、已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乌当区新型社区村(居)委员会成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在社区主要高校招聘信息领导签字的工作年限书面证明(需注明工作单位、已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原件。
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的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
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高校招聘网计划数的情况于2014年4月1日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改报时间:为2014年4月2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改报地点:乌当区行政综合楼十楼1011室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准考证发放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