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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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一、医院简介
为实施健康新疆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需求,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下,在自治区党委编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医科大学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成立新疆医科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暨第七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病医院,填补了我区公立省级老年病医院的空白,是推进我区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民生事业的重大举措。
我院是一所以老年病诊疗与康养并重、医养结合服务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管理“五位一体”的省级三级综合医院。医院拥有优秀的医疗团队和先进的医疗设备,秉承以患者为中心,追求卓越医疗品质。着力打造医疗保障、康复养护、医养结合、医护培训的健康服务体系,全心全意为各族患者健康服务。
医院位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路与红光山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61亩,其中医疗用地面积114亩,现设置有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血液净化中心、康复医学科、普外科、骨科、肿瘤科等临床医技科室43个,拥有3.0T双梯度核磁共振、128层螺旋CT、高端心血管超声诊断系统、10人舱位高压氧治疗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目前一栋9.7万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2层的医教综合大楼正在建设中,为全疆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医院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41人(管理岗1人,专业技术岗位40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高考为民考民、双语班考生还需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九)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0年11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5年11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0年11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5年11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门诊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扫描件(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命名)至七附院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纸质版: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自行查询打印);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附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7)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审核表》并盖章(附件3)。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
(8)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2.注意事项:
(1)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考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审批,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相关规定,采用绿色通道。
(4)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5);本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见附件6)。
五、考试
(一)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岗位编码:7002、7004、7005、7007、7008、7013、7014、7016、7021、7024、7027)采取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试工、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采取非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学历要求为本科且岗位类别为管理的岗位(岗位编码:7048)采取非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笔试、试工、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
学历要求为本科且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岗位(岗位编码:7017、7020、7025、7026、7029、7030、7031、7032、7034、7035、7047)采取非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笔试、试工、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3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三)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2.试工(含试工考核)
(1)试工由科室考察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期间不得请假并需自行准备工作衣。
(3)试工结束后,试工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者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岗位专业技术岗=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
非考核制专业技术岗=笔试成绩×30%+试工成绩×30%+面试成绩×40%
非考核制管理岗=笔试成绩×50%+试工成绩×25%+面试成绩×25%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上发布公示。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第三方三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七、资格复审(含考察)
(一)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含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八、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10669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丁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须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