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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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挂第六临床医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牌子)前身为新疆建工医院,始建于195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社会(社区)服务为一体的、内、外、妇、儿科室门类齐全的三级甲等医院。医院拥有全疆最大的骨科单元,是全疆唯一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
学院(医院)占地面积46100㎡,医用建筑面积近110000㎡,各项医疗设施、服务功能配置齐全。设有新疆维吾尔自治脊柱外科研究所,拥有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骨科),是自治区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培养点、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培养点,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国际联合医疗与研究中心、中国矫形外科杂志新疆采编部、新疆脊柱脊髓学会设在我院。与吉林大学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建立对口技术协作和人才培养联系。
医院设有51个临床医技科室、14个职能后勤科室、10个教研室。其中骨科专业依托自治区骨科医院,搭建“一所四中心”学科架构,形成脊柱外科研究所、脊柱外科中心、骨科中心、骨伤康复中心、骨科实验中心的组织架构体系,为持续提升骨科综合实力,继续扩大在全疆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影响力奠定良好基础。
二、招聘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4名,招聘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民语言考生(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1年5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5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1年5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6年5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
2.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535628457@qq.com
(1)身份证扫描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或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扫描件;
(4)规培合格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
(6)《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扫描件。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
(7)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电子版)(附件4)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不足比例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至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相关规定,采用绿色通道。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5)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
(二)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面试成绩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试工
按照所报岗位在相应科室进行不少于两周试工。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试工考核结果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示。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岗位总成绩=面试×50%+试工考核×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四)心理测试及体检
(1)心理测试
1.参加人员范围:入闱体检的人员。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2)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网络招聘QQ群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及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61272
五、招聘实施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2)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