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2月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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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和《卡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藏卡检【2020】10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区高校就业难的问题,现就卡若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昌都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卡若区籍生源优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和正确率符合要求;
(七)愿意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2个月试用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它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于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工作日到卡若区人民检察院综合部报名,考生需填报《西藏卡若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西藏卡若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县/区、街道居委会及乡镇派出所)。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于2021年12月22日前完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12月24日在藏东人社、网信卡若、卡若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到卡若区人民检察院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00至11:30,此次笔试考点设在卡若区人民检察院,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2021年12月30日在藏东人社、网信卡若、卡若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10:30至13:00,地点设在卡若区人民检察院,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补录名单由卡若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1.体检、考察政审结束后,由卡若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区人社局共同确定拟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并在藏东人社、网信卡若、卡若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疑议的,将由卡若区人民检察院、区人社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试用期2个月)。
2.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具体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藏检政[2019]30号)和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07号)文件执行。
3.卡若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4.聘用制书记员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卡若区人民检察院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5.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卡若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
六、监督检查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由卡若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卡若区卡若人社局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
1.招聘程序时间节点如有变动,将在藏东人社、网信卡若、卡若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时时关注网信卡若、卡若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2.请考生务必预留1个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卡若区人民检察院在体检、考察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考生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单位:西藏卡若区人民检察院
西藏卡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95--482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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